【公告】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

1.轉知內政部移民署「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」一份(詳如附件)。
2.報名方式
(1)由申請人自行登入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,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
並於 115 年 3 月 23 日(星期一)前完成「系統」報名作業,再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,連同應檢附文件繳交至輔導處,以利輔導處於 115 年 3 月 30 日(一)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(以郵戳為憑)。
(2) 如未於 11 5 年 3 月 23 日(星期一) 前完成線上報名及於 115 年 3月 30 日(星期一) 前寄送申請表兩項作業者 ,一律視為未完成報名,恕不受理。 報名期間若有更動,將另行通知。 另如有缺漏資料,經通知後未於 7 日內補件者,亦視為未完成報名,恕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