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部分條文修正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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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
1294940_發布令影本.pdf
1294940_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