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登記對象: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食藥署)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之產品(公告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)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。
二、受理登記方式:
(一)本次團體訴訟收件以學校為單位,請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,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三張團訟相關表格(基本資料、讓與書、不和解書共3份)且均須提供正本(含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),並提供戶口名簿影本。
(二)教職員工有食用到問題油品,亦可併同學校參與團訟,請填寫上述團訟表格(將「學生」二字劃掉、免填班級,法定代理人欄位留空,僅需於請求人處簽名即可),佐證部分可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,並須附上訂餐單影本;若無訂餐單,請學校開立確實有用餐之證明切結書。
三、相關文件電子檔案均可至消保協會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cpat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num=326)下載;另消保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(電話:07-970-072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