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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新北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正式教師甄選各甄選科目錄取名單、代理教師列冊分發名單

壹、依據 一、新北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。 二、新北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委員會第4次會議決議。 貳、公告事項 一、各科之最低錄取標準,由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委員會訂定,如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。 二、備取名額依據簡章內容由教師甄選委員會訂之。 三、備取原則如下:各類科備取比例為30%(無條件進位);惟各類科如複試教學演示、情境演練、說課或口試任一項目之原始分數平均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,亦不列備取,亦不予列於代理教師分發名冊;資訊科電腦實機操作成績列為複試錄取門檻,不列入複試成績計算排序,電腦實機操作之原始分數未達60分者,不予錄取亦不列備取。 四、各科倘有同分情形,將依簡章第8點第2項第1款第5目規定依序錄取。 五、錄取名單、甄選分發及報到作業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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